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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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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新程软件有限公司主要承担软件开发和数据处理业务,为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个人信息的安全,本公司依据《信息安全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》 DB21/T1628.1—2012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策略,其基本方针是:

1、本公司向全体员工宣传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策略,加强每位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保护工作的配合和重视;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基本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。

2、本公司以《规范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建立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,制定公司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和制度,保证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。

3、本公司在收集、使用、提供个人信息时,均采取合法、公正的手段,并事先征得信息主体的同意,在目的范围内使用。同时,实行相关安全保护措施。

4、因业务需要,在对个人信息进行传输、处理及保管等过程中,要保证个人信息的安全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、丢失、损毁和非法修改的事件发生。

5、尊重信息主体的权利,保证公司所保管的个人信息在使用目的范围内的完整性和可用性。

6、坚持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检查制度,定期监查本公司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执行情况。

7、对公司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规定和制度实施定期评估,以保证个人信息保护管理体系在运行中不断完善。

8、公司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接待窗口,接受来自客户和社会公众的建议和投诉,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

 

个人信息保护窗口负责人:陈酿

联系电话:86-411-84754616

邮箱:PIPA@newlandsystem.com

 

 

法人:刘劲柏
制定日期:2009年 2月19日
修订日期:2014年10月2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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